記憶點,

你對任何事情有記憶點的原因是什麼?

特別,對,是特別、不一樣、與眾不同,所以看見以後會記得。

而這可以是:特別厲害、特別出色、特別好吃、特別高、特別美、特別平凡。

平凡,也可以是特別的,我的阿嬤,在阿公去世後,獨自撫養僅存的三個孩子長大,特別辛苦;

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時間守寡,特別難熬;幼時台灣受日本統治,她不愛讀書,老年有孫子後逐漸學寫自己的中文名字,特別努力;

就我有印象以來,阿嬤喜歡針線活、上市場,我小的時候常跟她去買菜,當我們四個孫子小學回家後,阿嬤填補了職業婦女媽媽、職業主夫爸爸的空缺,喔,還有安親班跟托兒所,

這樣我們就不用去,放學回家阿嬤在,都會準備點心給我們吃,特別有味道。

總歸來說,她的一生就與許多台灣傳統婦女一樣,沒有什麼差異,如此也特別,特別平凡。

 

還記得......

無論是那個人或是那一天,都無法忘懷。

生的那天我並不那麼確定,只知道是那一年,也因為是妳,那一年才有意義,

呼吸、移動、微笑、溫度.......證明你活在這世界上,但被看見、被記住、被印象才是你活著的證明,

所以我不會忘記,也無法忘記。

原本我浮著,覺得人生如戲、戲如人生,常常覺得自己並不真實存在,同時抗拒這個情況,

不只不願意長大,愛幻想、愛抵制、愛以為自己在演戲,毛病很多,但妳的離去將我牢牢釘在地面,

妳沒有復活、沒有托夢、沒有最後握住我的手,對我的眼睛微笑,安詳地睡去。

是,妳如此安詳地睡去,然後我知道妳不在那裡,妳拋棄沉重的軀殼,這個借助「她」來過世界上給我擁抱、

給我心跳、給我陪伴的所有的時光,那些現在都沒有消失。

我常常逃避,所以把所有會帶給我心痛、難過、受傷、不悅的事情曾嘗試排拒之外,妳是矛盾的存在,妳的離去給我前所未有的痛苦難受打擊挫折.........

可是我卻一點都不想,拒絕回憶妳、想妳、記住妳,我想這不只是因為妳是我的奶奶、我們彼此相愛,

而是我更深切的知道,遺忘才是真正的死亡、完全徹底消失,遠比死亡還殘酷的,或許是某一天某一刻當你再怎麼用力、再怎麼希望能夠記住某些場景、某個人、某段本令你死去活來天荒地老的關係,腦海裡的橡皮擦早已將此抹卻,統統消除,不留一絲痕跡。

曾經我也覺得痛苦傷心的記憶要拋棄、不必要留著,不期走入矛盾的黑森林,再次逃避、早點回頭或許能夠全身而退,走回原本的、好走的道路上沒有難度不是不可以,但若想完成、創造、獲得與過去不一樣的結局,即使傷痕累累、前途茫茫,拄著勇氣的火炬,照亮黑暗中的路,最後,妳會牢牢印在我心裡,融進我的血液,成為永恆的故事,我,說故事的人、火炬的傳遞者,唯有被記得,而我,記得妳,就不曾離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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