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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到底什麼是好人、什麼是壞人,有標準答案嗎?」

 

很晚很晚,等到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全劇播映完後很久,從一片讚賞驚訝的眾人感想中泅泳過來,直到金鐘入圍名單揭曉後的淺灘上岸。

其實我只是想說,我與《與惡》終於全劇終了。

這是一部很殘忍的片,為什麼這樣說?

 

當我聽見每句台詞從各個角色口中說出時,心中總有一驚的感受,這些話我彷彿都聽過⋯⋯看過⋯⋯或是曾經在我腦中出現過,

不管是直觀的對事情的疑問或是帶有情緒的發洩,這些都代表著社會上許多不同立場互相詰問、交叉辯論的聲音,

你會瞬間認同,但下一秒又被反駁,或是感到困惑、感到茫然、感到憤怒、感到解脫⋯⋯

這部戲劇就是這樣,讓你進入劇中的脈絡,逼你意識到每個當下都決定未來,細微至哪怕只是下一秒,整個世界就變了,你的意識也跟著起伏翻滾。

 

有意識地活著,其實很痛苦,酒精、毒品等等的出現,正是人類的渴望的產物,逃離現實、逃離「意識」,整個人也就會輕鬆一點。

病識感也是一種意識,因為如果沒感覺、不認為自己有病,自己就是健康的、沒病的。

而有病到了2019的現代,到底是否還被污名化的牢籠困住,難以翻身?

 

其實我更想說的是,這部片裡面的受害者及其家屬其實要能算是「幸運」的。

他們很不幸,因為殺手無差別的殺害帶走他們家人的生命或健全的身體,帶著痛苦、憤恨、不甘、後悔等等複雜的情緒,拖住了他們,

使他們即使表面上看似正常,但心裡卻坑坑疤疤,眼看每當傷口就快要癒合,或許是自己的自責、罪惡感迫使他們再度伸手掀開結痂;

或許是關於類似的新聞再度發生,打擾了原本不再提起、想要假裝沒事的假象,所以傷口變得更加難以處理,化膿感染發散著惡臭卻又像看門犬般不准人接近。

 

每當有無差別攻擊或是不公不義的事件出現,受害的就不只受害者及其家屬這些當事人而已,而是整個社會。

《與惡》讓社會大眾看見加害者、加害者家屬,讓所有人知道可怕事件的來源,但,到底為什麼?為何兇手可以如此殘忍的殺害陌生人,連孩子也不放過?

每個人都不理解背後的原因,卻只有少數人會想要尋找真相,大部分的社會大眾停留在「殺人償命」、「兇手不配擁有人權」這樣的立場,

因為思考其中的脈絡太麻煩、太痛苦、甚至看起來還那麼無濟於事,是,殺人者可以償命,最終兇手也伏了法,不過這麼做了以後呢?

先不去探討1命是否能抵十幾條人命以及終身不健全的受害者下半生,還有受害者家屬破碎的心與失去親人的痛,

在快速而粗糙的死刑執行結束,所有可能性也都一起埋葬了,永遠地和每一位死者長眠。

 

《與惡》裡面的受害者家屬失去了親愛的家人,沒有救贖的答案出現之前,即使一切看似正常運作,但實際上整個家庭已分崩離析。

社會又何嘗不是被撕裂出一道長長的鴻溝?於是你站在那邊,我在這邊,再無交會。

《與惡》與過去許多戲劇不同的之處,在於加害者及其家屬的可見性與指向性,但加害者才是真正該為此負責的人,整個社會大眾卻因為情緒而「殺人者死全家」,

這句話聽起來一時爽沒錯,可是當某天你恢復理智的話,可以意識到加害者的家屬同樣也是受害者,因為家人犯下了可怕的罪行,所以他們必須跟著一起償還,

必須跟著賠上自己的人生、未來、快樂、幸福,看似多合情合理呀,不是嗎?

即使你明明知道真正雙手沾染鮮血的是誰,還是要那些人一起陪葬;即使你明明知道他們對整件事情的無法理解、難以接受,明明是一路親手拉拔長大的孩子,

為什麼會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?

「天底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。」

當加害者家屬的模樣不再模糊、並且你知道他們的感受時,你還能如此堅定的投擲石頭嗎?這句話,開啟了易地而處、得以被同理的契機。

 

回到我所說的「幸運」,是加害者家屬的態度以及受害者家屬能與加害者家屬面對面對談。

加害者沒有機會、也沒有說出世人最想知道的原因,整個社會、國家都不能見容的兇手,以死亡作為懲罰,永遠的隔離於世。

人是很複雜的動物,一個人若是非自然死亡,身為親人朋友一定會想要找出兇手、想要知道動機,就算是因病過世,「命運」也是被怨嘆的對象。

劇中加害者家屬知道自己的兒子、哥哥犯下了不可原諒的罪,是的,他們都知道,兇手也沒有逍遙法外,審判、監禁,然而加害者家屬也同樣受到社會大眾的唾棄譴責,

相對於現實生活中的情形,他們不斷道歉、不斷被責備,但是也努力挺過、勇敢認錯,實在是天差地別。

是呀,不是每個人都是冷血動物,看到他人痛苦沈淪會開心、會舒服,《與惡》讓受害者家屬與加害者家屬有了接觸的機會,讓所有的情緒得以有了交會的節點,

面對面,能將彼此的內心的話、心路歷程全盤托出,知道加害者家屬與他們同樣不理解、同樣痛苦沒有救贖,如果可以彌補會願意做任何事,

而在死刑之後,加害者家屬同樣失去了家人,同樣會痛、會哭、會不捨⋯⋯

看到這裡,我好像懂了什麼是真正的修復式正義,而台灣曾經有一段很長很長的白色恐怖時期,是接續著二二八事件這樣殘忍而可怕的大規模屠殺而來的政治壓迫、軍事戒嚴,

受害者與加害者卻無法如此「幸運」,更別提說讓加害者接受審判、認錯、道歉,就直接讓政府代表道歉、設立紀念館、頒發恢復名譽證書等等,對受害者來說,始終是缺了最重

要的那一塊⋯⋯

台灣這片土地六百年歷史上劃下如此深厚的傷口,在加害者這一塊做的真的不夠⋯⋯

 

「我只是,不想再當受害者。」

這句話對我來說,其實很奢侈,人的一生,誰不曾跌倒、不曾遭受背叛、不曾欺騙或欺騙別人⋯⋯無論是犯錯或是受害的人,都有所渴望的事情,

必須先知道問題出在哪裡,真正的獲得了真心的道歉,再來談原諒或補償,才有可能看向雲的後面、看到希望、看見繼續下去的動力,

才有可能從只看見失去的轉而看見身邊還擁有的。

 

在這麼多年以後,我們已經知道「愛」已不能再囊括一切、作為一切的救贖,不能再簡單而空泛地將「愛」當作所有解釋,

人類是很多面向、很複雜的,人類全身都是感官,感覺、體驗著誕生來到這世界的一切,而變動就是這世界的特性。

不是有愛,每個人就能夠從此幸福快的生活下去,現在的我,更相信要能互相靠近是需要練習的,而「同理」是打破彼此無形的牆的基礎。

「我們都是好人,不知道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,老天爺到底要我們學什麼?」

有意識地活著很不容易,遺忘令人感覺討厭、痛苦的回憶是簡單的,

但有意識的活著,意識到自己這一分一秒是什麼情緒、什麼感覺,了解自己、接受自己,與自己好好相處,

沒有人天生下來什麼都會,我們都必須花走這一遭的時間來學習、練習,一起 走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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